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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人的眼里,北漂们租隔断、租地下室,不自我举报就等同于是在销赃

观察网   2023-08-06 18:00:09


【资料图】

有背影的猫

感觉这些人其实大部分都有一些特点,1、很年轻;2、受教育程度不高或者虽然有一定学历,但社会阅历不高;3、普遍有侥幸心理,对法律后果认识不足,觉得自己只是打工的,不会捉到自己头上,或者卡里面的钱不是自己拿的,只是借卡出去,钱自己没拿,跟自己关系不大;4、很需要钱,一时头脑发热,以至于饮鸩止渴,用这种方式赚快钱。

其实赚快钱的方法是有的,都在刑法里面写着,与其有这些动歪心思的时间,不如出去散步顺便捡几个瓶子,既健康又赚钱。

这样的理解是比较符合大众朴素情感和道德意识印象的。

不过,有个非常重要的地方漏了,叫做劣币驱逐良币。比如 某地产公司,某互联网金融公司,某MCN公司,某ai国资本。其实是赚快钱的方法有的是,而且还不一定写在刑法里,法律只管底线,用来扮演道德的事情?怕是永远也写不完。

说起来我还记得5年前,家里觉得我在北京住太远,要给我找一个离办公地点近的地方租房。租房公司看起来不正规,而且一看是个客厅做出来的隔断,但是家里老人给找的也不好推脱。想着住一段时间过度,结果没到一个月,社区上来贴通知要求拆隔断。因为之前听说过有那种假拆坑租户的租金和押金的,所以我去找到社区综治中心确认。

结果同一个综治牌子里,应该是登记房屋出租档案的一名女士,公务员或者非公务员,说了这样一句话:“你知道是隔断还要租?你们这种人(外来户)不就是贪便宜?明知道是偷来的东西,你还买,你这是销赃罪,可以抓起来的,懂不懂?”所以,在某些人的眼里,北漂们租隔断租地下室,不自我举报就等同于是在销赃。

自那以后我再也不住朝阳海淀东西城,每天2-4小时通勤也可以。虽然没有入狱,但是和入狱了的感觉是一样的。但是我想说,我租的那套房子里有一个租户是该公司的员工,那个人在上来贴通知的早上6点就收拾完所有的东西悄悄搬走了。综治中心也找来了贴通知的那个人,一位黑瘦瘦的老头,说那户是他贴的,此前这户房子没有过隔断记录。我的押金和租金都被扣了,官司我赢了,除了返还押金和租金,还判了对方欺诈三倍罚金。然而查无可执行财产,法人本人也没有怎么样。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去要租金的晚上,旁边有年轻人这样半开玩笑的说到,如果官司赢了租金都拿不到,他XXX还什么事情都没有,那我也要去开长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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