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广州。
女子因多次迟到被辞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满公司补偿申请劳动仲裁。
▲视频截图▲视频截图据公司领导卢先生讲述,
女子面试当天迟到 1 小时,
但因公司缺人看到其简历上
写有 4 年的经验就招入职。
入职后工作能力与简历上不符,
并多次以各种事由迟到,
多次谈话但她工作态度依旧很差。
▲视频截图工作第 58 天与她谈离职,
协商可以支付她整月全勤的工资,
再多补十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但她却要求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
▲视频截图女子入职 58 天,
但实际除去放假,
上班考勤是 36 天。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
她迟到了 16 分钟。
仲裁结果是
根据庭审陈述及被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人确认的《考勤表》《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申请人存在迟到 21 次、缺卡、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被申请人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无事实依据,予以驳回。按照公司协商,按全勤的工资发放,多补十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来源:新晚报、白鹿视频
(编辑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