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绝大多数在职员工都已经享受到了“五险一金”的待遇,这对于保障他们今后的退休生活非常有意义。为了更好完善我国医保制度,国家最新推出了名为“长期护理保险”的新险种。
作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六类保险,长期护理险主要针对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人群设计。那么长期护理险到底有哪些好处,它的缴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虽然长期护理险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但是它的覆盖范围已经非常可观。根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已经有来自49个城市的1.69亿居民参加了长期护理险。从各试点城市的反馈来看,长期护理险主要表现出了三大优势。
(资料图)
第一,大幅降低参保家庭在护理方面的经济负担。需要接受长期护理服务的人群,主要包括高龄老人和因病、因残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群。很多家庭并没有足够的人手照顾这些需要长期卧床的家庭成员,而如果将他们送到疗养院等医养机构,每个月至少需要三五千元的支出。
以昆明市的政策为例,参保人在失去自理能力半年之后,就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长期护理险理赔鉴定,昆明参保人最高可以获得每月2600元的保险保障金额,凡是不超过2600元的护理支出,都可以享受75%的报销待遇。
第二,促进医养机构的壮大发展。在人口老龄化不断深化的今天,我国有长期护理需求的人群规模越来越大,根据专家估计,到2050年这一群体的规模将会突破一亿人口。受制于我国人均收入水平不高的现状,从事长期护理服务的医养机构一直很难壮大发展。
随着长期护理险的不断推广,试点城市的医养机构已经可以逐步脱离财政补助,转型到依靠消费者买单外加保险理赔双重保障的经营模式。在进入良性发展状态以后,我国长期护理行业已经进入蓬勃发展阶段。根据统计,截至去年底相关医养机构数量已经达到7600家,试点六年来增长超四倍。
第三,解决中国经济面临的“失业潮”难题。在外贸行业和房地产行业都遇到困难的今天,我国最重要的两个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已经无法再承担贡献就业岗位的义务,现在长期护理行业已经成为创造就业岗位的新途径。
长期护理行业不仅需要具有专业护理知识的医护工作者,而且还需要大量从事体力劳动的基础护工,并且一些有心理学、营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大学生也可以在这个行业创造属于自己的劳动价值。目前我国从事长期护理行业的劳动力已经多达33万人,相比长期护理险推出之前,增长了十倍。
由于长期护理险还处于试点阶段,所以有关的收费标准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政策。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长期护理险收费主要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在长期护理险只覆盖职工群体的试点城市,长期护理险缴费模式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一致。比如第二批试点城市中的天津,就明确规定长期护理险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0.12%,而员工则按社会平均工资的0.12%缴纳。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天津、南宁以及湘潭等15个城市中,长期护理险只能由单位代为缴纳,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都不能参加长期护理险。
第二,在长期护理险完全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的试点城市,长期护理险除了按照职工医保的模式进行缴费之外,还可以按照每年一定金额的模式进行参保。
由于各个城市的试点政策各有不同,所以按照定额模式参加长期护理险的人需要支付的保费也有很大差距。比如广州的长期护理险要求每年缴纳130元,这个缴费标准比安庆多了100元。
结语长期护理险作为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险种,它已经在欧美发达国家有了非常成熟的实践经验,现在我国也已经对长期护理险进行了7年的试点工作,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所有城市就都能享受到这项政策便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