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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的孩子离家出走了,想请你们帮忙找一下!”
4月15日凌晨,小寨坝镇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邹某某和蔡某某报警,声称自己的女儿不见了!原来,报警人邹某某的女儿和蔡某某的女儿系初中同学,邹某某是2023年4月15日下午发现女儿不见的,联系蔡某某后发现两个孩子同时不见,双方家长怎么也联系不上,两个孩子疑似离家出走了。因为孩子年龄尚小,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很容易发生意外,需要尽快找到孩子,只能求助民警帮忙寻找。
值班民警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抚报警人情绪,一边询问女孩的体貌特征后,迅速组织警力寻迹查找。通过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走访附近商户、居民,民警精准确定了女孩离开居住小区的时间和出行信息。经过视频追踪和兄弟单位的协查,连续数小时的比对,民警最终锁定两个女孩在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M区一栋居民楼内。顾不上吃饭,民警立即赶赴南明区花果园小区,通过近5个小时的蹲守,在小区出入口找到了离家出走的女孩,经过对体貌特征核实,确定就是邹某某和蔡某某离家出走的孩子。
经过民警调查了解,原来两名女孩今年14岁,现正在读初二,正值青春叛逆期。近期由于学习压力大,开始产生了厌学思想,又不敢告诉父母,于是经人介绍到贵阳“找工作”。
在派出所里,民警积极耐心与两个女孩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导,经过一番疏导后,她们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以后不再任性,愿意回家,今后一定好好学习,随后在民警的护送下和家长一起回到家中。
4月18日,邹某某和蔡某某带着孩子们再次来到小寨坝派出所,送上印着“办案神速 为民服务”等字样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通讯员:小寨坝派出所(李顺林)
编辑:安 娜
编审:王忠平
签发:罗建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