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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环境空气质量奖惩结果揭晓 太原获奖励17.96万元_焦点讯息

黄河新闻网   2023-05-01 08: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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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因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太原获奖励17.96万元。

3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太原、长治、晋城、晋中、忻州、临汾、吕梁等7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吕梁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74.32万元。大同、阳泉、朔州、运城等4个市均被扣罚,阳泉市被扣罚最多,为322.17万元。

此次奖惩主要考核三项指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二氧化硫。单项指标同比改善或者优于全省平均值,均可获得奖励。3月,太原市区优良天数21天,优良率为67.7%,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6天;重污染天数3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天。其中,市区综合污染指数为5.24,同比下降10.7%;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7%。因我市综合指数下降以及PM2.5浓度均同比改善,我市累计获得奖励56.96万元,但因为综合指数、PM2.5浓度依旧高于全省平均值,我市被扣罚39万元,合计获奖励17.96万元。

环境空气质量奖励资金,按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可统筹用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的项目,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相关科学研究等。(记者 任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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