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收监管处罚罚单!
(相关资料图)
近日,央行济南分行发布多张罚单,剑指三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具体来看,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支付”)因存在7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7.86万元并罚款264万元;山东运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电子”)因存在2项违法行为,被罚款22万元;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银信”)因存在2项违法行为,被罚款27万元。
其中,信联支付、瑞银信均有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家支付机构当中,瑞银信已然成为“被罚大户”,此前曾被开出超6000万元的行政处罚罚单。
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等,
信联支付被罚超260万
央行济南分行发布的罚单显示,第三方支付机构信联支付因存在“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被央行济南分行没收违法所得约7.86万元,罚款264万元。
时任信联支付副总经理的李斌对该公司“违反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及处罚款5万元;时任信联支付信息化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总经理的黄海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5万元。
天眼查显示,信联支付成立于2009年,山东高速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怡。该公司于2013年1月6日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4年增加互联网支付资质,同时,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等地。
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第二大股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第三大股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
2018年,信联支付进行混改重组,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增资扩股公告称,将引进2-4名战略投资者,占增资后信联支付总股份的28%。其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则从100%下降至60%。
此外,另一家被罚机构运达电子因存在“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央行济南分行罚款22万元。
天眼查显示,运达电子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志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山东运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83%。运达电子是一家地方性银行卡收单机构,按牌照资质,该公司可在山东范围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另外,运达电子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7次,执行标的合计约40.7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运达电子有一股东的多项股权被冻结,该股东为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现用名为山东银联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参股日期为2011年8月3日,退股日期为2022年8月17日。
瑞银信因开立假名账户等被罚,
曾被开出一张六千余万元罚单
除了上述两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被罚外,央行济南分行发布的罚单显示,瑞银信(曾用名: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27万元。
同时,该公司亦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罚,王鲁明(时任瑞银信总经理)对公司“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徐慧(时任瑞银信副总经理)对公司“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去年1月,央行、原银保监会、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指出,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事实上,在上述三家支付机构当中,瑞银信已然成为“被罚大户”。2020年,瑞银信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6124万元;同年,其河南分公司又因存在未按规定落实资质审核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央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680.5万元。
天眼查显示,瑞银信成立于2008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鲁明。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山东瑞融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7%;第二大股东为山东付帮清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
瑞银信于2014年正式获得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获准开展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业务。公开资料显示,瑞银信支付牌照在2019年7月成功续展,但此次续展的银行卡收单业务展业范围被缩减了安徽、内蒙、宁夏等地区。
反洗钱仍是违法违规重灾区,
今年已有多家支付机构被处罚
从上述被处罚的原因看,反洗钱仍是违法违规的重灾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均涉及违反反洗钱规定。
今年以来,第三方支付机构频频收到监管开出的大额罚单。其中,支付宝、财付通被处罚金额已超25亿元,前者总计被罚没金额约30.62亿元;后者总计被罚金额约29.93亿元。
此外,还有多家支付机构被“双罚”,包括风险合规部门经理、风控中心总监等一并被罚。
事实上,除了“信联支付、运达电子、瑞银信”三家支付机构被罚外,当日同时被央行济南分行开出罚单的还包括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及相关负责人、齐鲁银行及相关负责人。
其中,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存在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行为;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被央行济南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7.75元,并罚款105万元。
齐鲁银行因“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使用格式条款;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被央行济南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3.78元,并罚款29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