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北京银行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等14项违规,被责令改正并罚款48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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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违规事项如下:
1. 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
2. 收费政策执行及整改不到位;
3. 房地产类业务违规;
4. 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不审慎
5. 贷款及投资业务管理不到位;
6. 关联交易管理及关联方名单管理不到位;
7. 内控管理不到位;
8. 资产分类不真实;
9. 贷款及同业投资 “三查”严重不审慎;
10.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11. 向不具有借款资质的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及个人贷款、信用卡资金管理不审慎;
12. 理财业务不合规;
13. 表外业务不合规;
14. 存款及柜面业务管理不到位。
沈建峰、霍向辉、李伟分别被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周文军、崔建伟、柳辉文、徐忠海、李晓非、许捷分别被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林京良、王燕平、李佳分别被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