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8月8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 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 2023-08-08 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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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 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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