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8月1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修订的《奖励办法》8月10日正式实施。
科技奖励制度是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奖励办法》共6章41条,有22条属于补充修订,即在原条款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有10条属于新增内容,主要体现深化奖励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必将更好地树立山西省科技工作的“风向标”,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全省创新活力更加奔涌。
有什么导向,就会有什么的成果。科技奖励导向既是对科技水平、科技方针和政策导向的集中反映,更是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努力奋斗的“风向标”。《奖励办法》明确提出:省科学技术奖励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重点奖励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做出重要贡献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这些为我们科研工作者明确了方向,既要聚焦“国之大着”,解决“卡脖子”技术,更要加强基础研究,夯实科技创新根基,必将促使全社会更加尊重科学研究的规律,为科研人员赋予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的经费支配权和更大的资源调动权。
有了好的制度,还要有好的执行。《奖励办法》更关注营造良好科研环境,一方面加强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加大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旨在弘扬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奖励办法》设置了科技奖励监督委员会,对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等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公示制度及提名责任,提高评审过程的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活动中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剽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这些举措,以科研诚信为基石,构建了更加完善的科技奖励评审体系,必将维护科研和学术诚信,为山西省科研工作者安心研究保驾护航。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过去5年,山西省共颁授科学技术奖1029项,共拨付奖金19430万元,省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提名数量快速提升、授奖率呈逐年降低趋势。相信,随着新修订的《奖励办法》的正式实施,山西必将树好“风向标”,把科研精锐力量整合集结到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来,勇立改革潮头,勇攀科技高峰,让创新活力更加奔涌,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作出山西更大的贡献。(李宜衡 张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