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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4月25日下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锦峰,副主任竹学军、徐括新、张红梅、张良俊出席会议。副县长马鸣、冯晓,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海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府院联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决议(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固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试行)(草案)》《固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草案)》。
苏锦峰强调,在环境保护方面,要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法定责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府院联动”方面,要聚焦重点、完善机制,走深走实“府院联动”工作,合力破解工作难题,把“府院联动”机制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治理效能。在公益诉讼方面,要加强创新、能动作为,提质提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按照安排,下一步,县人大还将开展政府部门工作评议,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各部门要增强评议的思想认同、把准评议的总体要求、做细评议的关键环节。
苏锦峰指出,县城是县域发展的中心、对外展示的窗口、市民生活的家园。城市管理要从责任入手,做到责任清、目标明、标准细、可追究;要从机制入手,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机制;要从难题入手,敢于啃硬骨头,下真功夫,久久为功,见到实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