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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蒲黄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科长任艳萍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2月,任艳萍在担任丰台区蒲黄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科长期间,负责药品结算等工作,收受与该中心有业务往来的北京能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经理给予的感谢费人民币15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22年12月,任艳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被收缴。
顺义区李桥镇张辛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高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9年5月至12月,高军在担任张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未经民主决议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向村委会工作人员违规发放工资补差、加值班补贴及其他补助,共计20900元。2023年3月,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还。
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两委”原干部韩学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的9月,韩学明在担任衙门村“两委”干部期间,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多名社会人员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并收受礼品及礼金,共计15000元。2023年1月,韩学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还。
大兴区青云店镇三村三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万成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12月,李万成在担任青云店镇三村三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使用村属企业资金违规向参加党支部会议的党员发放补贴,共计4400元。此外,李万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17日,李万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